新经济与传统财务报表的三个冲突 |
来源:安徽金惟信华 发布日期:2020-09-16 人气:1048 |
财务报表是一切财务工作的结果。 三张主表可以神奇的让公司无论是IPO时通过行军万马的独木桥式的过五关斩六将通过发审委的审核;还是银行放贷审核公司的依据;或者是政府产业政策或者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又或者是内部员工的全力以赴的拼搏;以及外部供应链或者客户的热爱和支持,最后都是基于对三张主表中反映的企业的高速增长、利润稳定、以及现金流情况良好的一些各自关注的指标的信任。 但随着经济发展以及商业模式的不断迭代出新,特别是新经济的出现,在互联网经济之下。三张主表的结果与新经济企业的发展前景特别是企业市值或者是实际投资估值出现的相反的结果,就如同一对悖论一样,比如美团公司在早期与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的百团大战中,都是在拼死亏损烧钱来在商战的外卖O2O这个新业态创立,最后取胜后报表反映的是高增长的收入以及同步高增长的巨额亏损,需要不断的通过股权融资资金的注入来解决现金流的亏损缺口。从财务角度来,按现有的财务准则的规定,这些公司投入的巨额的获客成本都进入了损益表,但从最终的结果,特别是近期外卖员与算法的冲突最后还是回到的财务角度每单的盈亏上来了。 新经济之下个人认为财务报表与新经济商业模式的冲突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新经济的投入资源获取的客户资源等虚拟资产无法资本化与实际经济价值背离的冲突。 相信实务中已经有大量的实例可以看到新经济公司的大量虚拟客户从获取到活跃,再到转化为付费用户,所投入的无论是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的还是通过雇用人员生产内容、研发算法等来让线上客户成为企业的付费用户的巨额投入,基本上基于现有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都费用化或者直接记入发生当期的销售费用。但实际上无论是上例中的美团或者是其他企业在商业模式上都是与传统的制造业的购置机器不同,先需要购置线上的虚拟运营环境,以及让运营环境中的用户使用并热爱APP应用,再成为APP的付费用户,通过APP来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当然,最后就成为一个细化领域的APP的商业平台,让所有交易都通过APP在线上完成,再通过为各方创造的平台来收取自己的商业利益。 如何解决此冲突,相信一方面实务中已经有一些企业在实践中去按现有的会计准则中找到依据来解决一部分可以资本化的虚拟资产。另一方面需要理论界创建新经济下的新的会计理论。最后,当然是需要由准则制定机构来出面协调研究制定适应新经济时代的会计准则。 其二、新经济之下收入成本之间的关系与传统会计成本核算方法基于制造业的成本划分之间的冲突。 最近看到蚂蚁集团以及京东数科的上市申报中的招股说明书中都同时在成本核算时无法对收入已经按业务线进行拆分,但成本无法进行拆分的案例。相信背后就是新经济之下的收入成本关系已经与传统制造业下的收入成本关系发生了变化和不同,特别是可能很难找到直接投入与产生之间的关系来进行业务线收入对应成本的细分,特别是当收入大量来源于线上的运营时,可能无法找到成本投入与收入的直接关系,并且大多数的成本是固定成本,要找到依据在不同的收入产品线之间进行分摊,可能比制造业中的分步法下的成本核算更加复杂。 并且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下的成本核算方法中无法找到实际的案例进行参考,只能依赖与企业各自的商业习惯与会计团队的个人判断,所以,在IPO时就会出现蚂蚁集团与京东数科的案例。 其三、新经济之下资本与控制权分离,产生的对融资是债还是股或者是又是债又是股与传统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分类的冲突。 从近期申报科创板的蚂蚁集团与京东数科的股权架构我们可以看出与我们在传统的经济中看到的经典的股权架构不同。实际上新经济企业下都是公司创始人控制公司成为实控人,传统的资本基本上只有收益权或者投票权被限制在少于实控人之下。对应的会计上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实际上大量的出资者出资占了大头,但实控人只出了一小部分资就控制了公司。 这就产生了二个问题,问题一、实收资本的核算上如何体现实控人实收资本小但投票权大的价值?问题二、大量出资者在IPO之前与公司订立的对赌式的入股。会计上到底是负债还是权益或者是介于二者之间?是否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已经不能满足以上现实核算的要求了,出现了一种中间式以未来一定条件为前提的外部投资者的投入,需要一个全新的会计要素来进行核算和体现? 安徽金惟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各类企业提供财务审计、高企专审、资产评估、税务鉴证等专业资格的财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