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3个重要口径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6 人气:951 |
实务中,常常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会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非货币性资产有不同的口径。现就这三个不同口径整理与大家分享。 非货币性资产有3个重要口径,现与大家分享。 一、会计口径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除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法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 第二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二、企业所得税口径 口径01: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口径02: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该口径与非货币性资产会计口径一致。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每日一税提醒: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时,须按财税〔2014〕116号规定的口径执行。比如企业以其持有的股权或股票等股权(权益)性投资,就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三、个人所得税口径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增资扩股、定向增发股票、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综上所述,非货币性资产有3个重要口径,每日一税建议准确把握不同口径的范围,尤其是进行税务处理时,千万不要将企业所得税的口径和个人所得税口径搞混淆了,否则,很可能对有关税务处理埋下税务风险。 安徽金惟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各类企业提供财务审计、高企专审、资产评估、税务鉴证等专业资格的财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