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的体系解释 |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13 人气:4633 |
体系解释是指一种联系法律整体的解释方法,根据法律的编、章、节、款、项之前后关联位置以及相关法律条文之关系,阐明法律规范的意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编写是的按编、章、节来的,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在编、章、节的规定中对主观上的要求对第六节都适用。 再如,税务稽查局是否有权查处偷、逃、骗、抗以外的案件?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稽查局职责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40号)明确:“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指: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税务稽查的权限包括稽查权、调查权、处理和处罚权、处置权等。 因此,税务稽查局有权查处偷、逃、骗、抗以外的案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第六条解释:“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财税〔2009〕59号文第七条解释:“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安徽金惟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各类企业提供财务审计、高企专审、资产评估、税务鉴证等专业资格的财税服务。 |